今天下午(5月13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该文件涵盖总则、质量管理、组织人员与资源、监测与报告、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文件记录与数据管理、临床试验期间药物警戒、附则等9大章节134项条款,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为规范和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药物警戒活动,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公布,并就实施《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持续实行执行《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准备工作,按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药物警戒体系,规范召开药物警戒活动。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完成信息注册。 四、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续实行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实行有关宣贯和解读,顺利获得加强日常检查等工作监督和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执行《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 五、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宣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在官方网站开辟《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专栏,及时解答相关问题和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2021年5月7日
2021-05-13今天下午(4月2日),CDE官网发布了《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该文件包含了概述、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变更生产工艺、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变更规格或包装规格、变更注册标准、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或贮藏条件等9大章节,自发布日起正式实施。
2021-04-02今天(2月23日),CDE官网发布了《药审中心技术审评报告公开工作规范(试行)》。该文件涵盖总则、工作程序和要求、管理与改进、附则等4大章节17项条款,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02-23今天(1月29日),CDE官网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适应性设计指导原则(试行)》。该文件包含了概述、适应性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常用的适应性设计、其他考虑等5大章节,于1月29日起正式实施。
2021-01-29粤公网安备 44011202001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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